3月4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称,对员工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董明珠又进行了解释。
董明珠表示,普通员工如果离开走,这个培训费并不适合,但她指的是培养10年的这种老员工。
“我们讲的不是普通跳槽人,是在格力培养了10多年,从技术角度,从我们企业的这个创新角度,那企业培养了,所以这些东西是归属于企业的,不是归属于个人的,因为企业创造了平台”董明珠说道。
董明珠重申,给他(培养10多年老员工)投资,这过程不是你个人的一个业绩,是一个团队,而你离开以后,把我们的专利切走,你肯定是按照国家现在明文规定,国际上通行的要追朔责任的。
去年3月,董明珠曾在采访中建议立法对员工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董明珠还强调,“因为你在我这里干了十几年,我培养了你,我付出了那么多财力人力物力和时间,你拍了屁股就走了,那你下一个单位最少要赔偿我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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