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票据无因性原则指的是什么意思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违法所得的票据和无因性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一、出票时附条件的票据有效吗
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出票时附加条件的票据是有效的。附加条件可以是对付款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损害持票人的权益,这样的票据是合法有效的。
2、附加条件的存在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和保障,但需要注意合法性和合理性,以避免引发纠纷。因此,出票时附条件的票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有效的。
二、举例说明票据的无因性和独立性的特征
1、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其效力如何,完全取决于该行为在形式上是否符合票据法的要求,而不受由基础关系(特别是实质原因关系)引起的法律行为的效力的影响,比如
2、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2000立方米木材,总价款50万元。木材运抵后,甲公司为乙公司签发一张以甲公司为发票人和付款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3个月后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1个月后,乙公司从丙公司购进石材一批,总价款50万元。乙公司将甲公司开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甲发现2000立方米木材中有一半质量不合格,双方发生纠纷。汇票到期时,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
3、此时,甲公司不得以木材不合格为由来对抗丙公司,甲公司必须付款,这就是票据的无因性。付款后甲公司仍可根据合同关系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三、为什么把票据称为一种要式不要因的流通证券
票据就是指是出票人依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或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或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有价证券,包括汇票(billofexchange),本票(promissorynote),和支票(cheque)。票据的特征有:
1.设权性,即票据权利的发生,必须以票据的设立为前提。
2.无因性,票据是一种无需过问原因的证券。原因是指票据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的原因。
3.要式性,票据是一种要式不要因的有价证券,票据的作成必须具备法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其所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合乎规范。
4.文义性,指票据上的一切权利义务均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依据,不受票据所载文字范围以外的事由的影响。
5.流通转让性,票据的权利可以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并且,票据的转让不必要通知债务人,票据的受让人获得票据的同时取得票据的全部权利。所有的特征中,特别是票据的流通转让性,无因性和要式性,强调保护了持票人的权利,促进了票据的流通,也是票据成为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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