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农村土地确权矛盾纠纷如何化解呢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概念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处理土地确权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1、一,认真研究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调查、认真梳理历史遗留问题,明确土地确权历史发展过程中曾存在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历史遗留问题的研究成果。
2、二,采取“最轻”的侵占策略:尽量规避侵占现有财产所带来的冲突,努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所受到的损害,尊重和保护当前现有财产。
3、三,谨慎选择改革方案:科学综合评估历史财产上特殊情况,针对历史遗留问题,谨慎选择正当合理的改革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予以妥善安排。
4、四,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土地确权工作是涉及全体公民的利益,应加强对其有效的监督,以确保确权过程的公平正义,有效保护和拓展全体公民的土地所有权。
二、土地确权不公怎么办
1、问题是是否的确存在土地纠纷?如果存在,必须完善解决土地使用权纠纷后才能确权登记;如果不存在,为什么不进行确权登记就是另外的问题了。
2、根据农村土地确权的相关规定,如果土地在权属、边界、位置等方面存在着纠纷和争议,是不能进行确权的,必须先把矛盾纠纷解决好,得到相关利益人的认可。如何才能把纠纷解决好,让自家的土地顺利确权呢,可按照以下4种方式。
3、(1)相互协商,互让一步解决。发生土地上的矛盾纠纷,一般关系不会太远,有的是邻里之间边界之争,有的是家人亲人之间权属争议,大家完全可以坐下来,找一个威望较高的中间人做证,互相商议、协调解决,顺利确权之后,对双方都有利。
4、(2)基层调解,依情依理解决。村干部是农村土地的管理者,对一些土地方面的矛盾纠纷比较了解,对来龙去脉比较清楚,对民俗民情把握也比较到位,让他们做出土地纠纷的调解是再合适不过的了,调解成功双方签字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
5、(3)申请仲裁,专门机构裁定。因为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一些矛盾纠纷的诉讼法院是可以不受理的。一般在县级设立土地仲裁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农业部门,专门负责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对农村土地纠纷的进行仲裁,土地纠纷调解不成,可向这一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6、(4)诉诸法律,终会还你公道。如果你对土地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不服怎么办?这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了,但提起的是行政诉讼,也就是告仲裁委员会裁定不公,同时附带民事诉讼,让法院连同你的土地纠纷一起审理,相信一定会给你一个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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