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印发《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提出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实验室统筹协同,打造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全国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重点实验室为支撑、苏州市重点实验室为基础的实验室创新体系,推进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推动苏州实验室、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苏州)等先进技术平台高质量发展。高标准规划建设桑田科学岛。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建设一批海外离岸创新中心。
在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高地方面,《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布局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实验室统筹协同,打造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全国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重点实验室为支撑、苏州市重点实验室为基础的实验室创新体系,推进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推动苏州实验室、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苏州)等先进技术平台高质量发展。高标准规划建设桑田科学岛。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建设一批海外离岸创新中心。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由政府资助形成的科研成果确权评估、商业转化、收益分享新模式。因地制宜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推动跨境科技创新合作,支持国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苏州工业园区设立创新研发与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首发上市融资。引导科技领军企业牵头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
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鼓励发展创业投资,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发起设立与科技创新企业生命周期相衔接、与科技创新融资相匹配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依法合规发展与创投类企业发展周期、风险特征、资金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完善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探索利用数字技术优化信贷审批模型。引导保险机构依法合规进行科技保险产品、模式、服务等方面的探索。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打造“国际人才走廊”,在流动性便利、放权式管理、贡献性奖励上形成符合国际规则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吸引外国高端人才到苏州工业园区发展的便利措施。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参与建设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入选国家、省、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计划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继续工作的,可以选择由用人单位申请后延缴费。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发展质效,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强高价值专利布局和高质量版权应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版权示范单位。推进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建设,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国际化仲裁调解。
在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高地方面,《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打造以生物医药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做大做强苏州生物医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纳米新材料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展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试点。允许苏州工业园区遴选1—2家企业开展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在园区设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服务站。建设未来产业创新试验区,前瞻布局细胞和基因治疗、先进半导体技术及应用、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制造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创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和中国软件名园。坚持软硬协同,顺应开源发展趋势,鼓励技术软件和工业软件企业协调创新发展。鼓励国家大基金以市场化方式积极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相关项目。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布局网络、算力,鼓励以云服务方式整合智算算力资源。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和工业企业深度协作,统筹布局通用大模型和垂直大模型,探索典型应用场景。高水平建设碳达峰试点园区。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建设,积极布局分布式光伏,鼓励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推动企业基于依法披露的环境信息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
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围绕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等方向,探索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和月亮湾文创产业园,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创新发展。
以上就是商务部14条措施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发展,提及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的详细内容,更多请关注其它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