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文:
为提高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过程中的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加快构建与我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第二版)》的通知。
重写:
为提升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城市管理水平,并构建与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相符的政策体系,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第二版)》。
2. 原文:
根据《通知》,应用示范运营场景主要有如下三类:
重写:
根据《通知》,应用示范运营场景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3. 原文:
载人场景:载人应用示范运营项目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为载体,在路面开展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客运活动。
重写:
载人场景:载人应用示范运营项目是指利用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作为载体,在道路上开展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客运服务。
4. 原文:
载物场景:载物应用示范运营项目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为载体,在路面开展的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除外)和其他专项作业示范活动,载物车辆有小型货车、牵引车和重型货车。
重写:
载物场景:载物应用示范运营项目是指使用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作为载体,在道路上开展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和其他专项作业示范活动,载物车辆包括小型货车、牵引车和重型货车。
5. 原文:
其他场景:根据技术发展情况,由市专项工作组审核并陆续开放如城市智能环卫、快递、货运、外卖等应用场景。
重写:
其他场景:根据技术发展状况,由市专项工作组审核,将逐步开放城市智能环卫、快递、货运、外卖等应用场景。
6. 原文:
通知同时要求应用示范运营主体须在国内外测试时间不少于24个月且测试里程不少于100万公里;在广州市已划定的测试区内三级测试路段合计完成自动驾驶里程不少于10万公里测试,且未发生主动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态。
重写:
《通知》还规定,应用示范运营主体必须在国内外进行不少于 24 个月的测试,且测试里程达到 100 万公里以上;在广州市划定的测试区域内,完成三级测试路段的自动驾驶里程不少于 10 万公里,且没有发生主动责任交通事故或失控情况。
以上就是广州印发新通知,加速智能网联应用示范运营工作的详细内容,更多请关注其它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