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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注意点有哪些(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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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注意点有哪些,以及房产继承过户流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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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央产房继承过户办理有哪些程序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具体流程:

1、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到地税局核定税费后再到建委换新房产证。时效:继承公证需要进行家庭成员核对,时效不确定,建委是即时办理,5个工作日出新房产证,央产房屋需办理《在京央产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后再办理继承手续。

2、继承公证费,公本费,不交税费,出售时房子年限可以原房本时间为准.每个公证处需要的材料不一致,因为情况复杂,提供的材料也不固定,建议直接去公证处咨询。

3、按照公证员提出的资料来准备过户方法:持继承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到财政局办理免税证明。

4、持以下资料到房产局办理继承转移登记:①申请表;②当事人身份证;③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含共有证);④继承公证书、免税证明、查档结果、测绘结果、死亡证明或房产局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5、房地产继承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评估费:0.5%;公证费:2%;契税:免,其他的查档、测绘、登记、工本、印花和交易手续费用与交易的一样。

二、2023年天津市房屋继承过户流程

首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其次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

收取费用为评估价的2%,继承公证费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来收取。

查册费100元,200元登记费,权证印花税5元。

如果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不用交契税。否则缴纳1.5%的契税。

三、2023房屋继承过户哪些需要公证

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房屋继承过户不再需要必须公证了。

关于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注意点有哪些,房产继承过户流程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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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遗嘱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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